沈阳市实验学校中小学教师课堂教学课件制作比赛活动方案
为了推动课程教学改革的深入开展,紧紧围绕“有效课堂教学”,促进广大教师更好地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辅助教学,增强教师之间的教学交流与学习,提高教师课堂教学技能和教学质量,实验学校决定在全校中、小学教师中开展课堂教学课件制作竞赛活动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活动目的:提高学科教学质量,促进教师灵活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课堂教学的能力。 二、参赛对象:全体教师 三、课件及教案要求: 1、教学对象和目标要明确,教学策略合理,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,有利于学生主动参与和个性发展;媒体选用适当,设计必要的交互。 2、课件设计能体现学科特点,内容科学、表述准确、术语规范。内容呈现的结构应能符合学生认知规律,满足教学要求;素材选用适当,表现方式简捷合理;学习进度可控,交互合理。 3、构图合理,色彩协调,风格统一;语言简洁、生动,文字清晰、字体运用适当;图像、动画形象生动,声画同步,有感染力。 4、课件的内容要与教学紧密相连,能起到辅助教学的作用。 5、立意新颖、构思独特、设计巧妙,具有想象力和个性表现力。 6、课件的内容要求必须是原创,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,否则取消参评资格。 7、参赛人员除课件,还须提交说课稿一份,说课稿需说明参赛内容、课件制作过程、在课堂教学中如何应用、对课堂教学效果有何促进作用等等。 四、评比办法: 由校工会、各学部教研处、电教组织专业人员根据课件的科学性、创新性、技术性、先进性和实用性等方面评出一、二、三等奖及参赛奖,并颁发相应的获奖证书和奖品。 五、上报时间: 小学部:6月9日上交课件; 6月9日---6月13日校内评比; 6月14日推荐优秀作品报送区工会参赛。 中学部:6月3日--6月8日报名; 6月9日---6月13日校内评比; 6月14日推荐优秀作品报送区工会参赛
沈阳市实验学校工会 沈阳市实验学校小学、中学教研处 沈阳市实验学校小学、中学电教 2010年6月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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